许多劳动者正受困于竞业限制条款的束缚。
“现在回想那段被前公司追索赔偿的经历,简直像一场噩梦。”一家社区电商平台的前员工小安向雷达财经坦言,他在该公司总共挣到的薪水不到10万元,却被要求赔偿将近30万元,而且法院还支持了这一诉求。
和小安比起来,他遭遇的索赔金额还算不上高。在一家以低价闻名的电商平台工作了五年的袁丽,被前雇主以违背竞业限制条款为由,索要超过150万元的赔偿。
不久前曝光的一个案例显示,一家新兴造车企业的法务部门,针对一名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提起了劳动仲裁。除了要求该员工继续遵守竞业限制规定外,还要求其退还已领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返还限制性股票出售所得,并支付违约金,索赔总额接近千万元。
作为专门代理竞业限制案件的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崔灿律师经手的最高竞业纠纷金额甚至达到了1200万元。
如今,被竞业协议困住的职场人士已经不在少数。拼多多、腾讯、字节跳动等大型互联网公司都曾爆出过与竞业限制相关的纠纷。
截至目前,崔灿发起的“对抗竞业限制联盟”已经汇集了超过3000名职场人士。在他看来,竞业协议正逐渐被一些大公司异化为一种低成本的离职率管控手段。
由于无力支付赔偿金,许多劳动者被限制高消费,生活因此陷入困境。
“离开上一家公司后,我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袁丽今年三十多岁,曾是那家以低价著称的电商平台的员工。2017年7月,她通过社会招聘加入了这家公司。据袁丽介绍,入职后她每天上午11点打卡上班,经常要工作到晚上11点之后才下班。
因为与上司存在意见分歧,且上司对她的工作表现不满意,袁丽后来被调到了一线客服岗位。
尽管工作强度很大,但袁丽承认当时公司的拼搏精神很能感染人,“只是我个人能力确实有限,没能跟上他们的节奏,所以被调去客服部门学习”。
之后袁丽怀孕了。她表示,自己在怀孕期间仍坚持工作,但却失去了年终奖和加薪的机会。
在一线客服岗位工作了一年多后,袁丽又被调到了一个新的部门。在此期间,她所在团队的二级主管因为某些原因被更换,新来的领导把她安排到了其他岗位。
袁丽说,自己的职业规划与这个新岗位相差甚远,而且她在该公司也没有员工期权。因此,她拒绝了公司对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但公司回复说,如果不同意调岗就必须离职。
袁丽表示,自己当时并没有辞职的打算,所以最终选择了妥协接受调岗。由于正好赶上疫情居家办公,袁丽称自己到新岗位后并没有接触到核心业务内容。
干了一个多月后,袁丽觉得这个岗位确实不适合自己,于是在居家办公期间提出了离职。
袁丽说,自己提出离职后,领导非常不高兴。领导告诉她,原本公司是打算辞退她的,是自己从几十个人中选中了她,并给了她现在这个不错的岗位,结果袁丽却主动辞职了。公司要求袁丽签署竞业限制协议。
据了解,袁丽与该公司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规定的限制期为2022年5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
根据协议规定,袁丽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与同甲方或任何甲方关联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或其他组织建立雇佣关系。
这些被限制就业的企业包括阿里巴巴、蚂蚁金服、腾讯、美团点评、京东、唯品会、网易严选、字节跳动、得物、小红书、亚马逊等。
2023年1月,竞业限制期即将结束时,袁丽开始寻找新的工作。投递简历后,她很快收到了一家公司的面试邀请,于是她按约定时间前往这家新公司面试。
面试期间,袁丽在新公司楼下闲逛、吃早餐、喝咖啡。袁丽表示,自己的行踪被人跟踪并拍了下来,但她当时并没有察觉。
袁丽提供的一份在职证明显示,她于2023年4月入职了新公司;另外一份社保缴纳记录也显示,从2023年4月开始,袁丽才开始在其他公司缴纳社保。
在此之前,袁丽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的单位是上海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缴纳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在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她没有在其他公司缴纳过社保。
2023年2月16日,该电商公司向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后向多个地址寄送开庭通知等材料,但送达结果均为退回。
根据袁丽提供的仲裁申请书,作为被申请人的她,被填写了两个地址,一个是广州市天河区,另一个是她在上海的居住地址。
对于未收到相关材料一事,袁丽仔细回忆说,她本人住在上海,广州的那个快递她肯定收不到。
至于寄到上海居住地址的材料,袁丽称她在2023年3月确实接到过一个快递的未接电话,可能是因为快递上没有具体的门牌号,再加上她们小区的快递统一放在一个地方,她以为是网购商品就没再回拨电话。袁丽还说自己从未收到过任何短信通知。
袁丽认为,自己在这件事上的另一个疏忽,可能是过于相信离职时公司HR所说的“关于竞业限制的事,有情况我们会联系你”的承诺。
袁丽进一步补充说,从她被申请仲裁、到被长宁仲裁委两次公告送达,她都没有接到该公司HR或法务的任何通知。
同年5月,由于袁丽未出庭,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缺席裁决,要求袁丽向该电商公司支付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146.75万元,并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10.36万元。
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被申请人在职期间担任某职位约5年,作为公司员工与申请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事实清楚。被申请人离职后,申请人按约定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已经实际履行。在竞业限制协议生效期间,申请人可以依据协议对被申请人进行必要管理,发现被申请人存在违约行为线索时,可以要求被申请人配合进行充分说明以证明协议得到实际履行。
裁决书还提到,申请人调查到被申请人于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间连续工作日,通过手机扫码在贴有“XX考勤点”标识处打卡,并进入某公司位于杨浦区的办公场所(部分信息已做隐私处理)。
对于这一情况,袁丽解释说,前面提到的“XX考勤点”实际上是疫情期间扫健康码的区域,“这家公司没有扫码打卡这回事”,她当时只是在楼下等待面试。
2023年8月,袁丽接到了执行法官的电话,对方告诉她需要缴纳大约150万元的赔偿款。
接到电话后,袁丽懵了。她的第一反应是诈骗电话,但当法官准确说出她的个人信息和财产明细时,她才隐约觉得这可能是真的。
于是,袁丽第二天赶紧来到长宁仲裁院调取案卷,才了解了整个事情的完整经过。
2023年10月,袁丽启动了执行异议程序,并提交了证明自己没有违反竞业协议的相关材料,但提交执行异议并不影响执行的继续进行。
袁丽在执行异议中提到,她查阅仲裁案件卷宗材料后发现,该电商公司明知她无法出庭、无法进行抗辩的情况下,向仲裁委隐瞒了对其不利且足以影响本案公正裁决的关键证据。据此,她向长宁法院执行局申请不予执行该裁决。
随后,袁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成了一名“老赖”。
从2024年2月开始,袁丽的工资被强制执行,她每月工资只保留2000元,其余全部用于偿还该公司的竞业协议违约赔偿款。
一时间,袁丽不知道该如何向家人交代,就连孩子问她“妈妈可以给我买奥特曼吗”时,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2024年3月,袁丽在等待数月后,终于等来了执行异议的裁决结果,但得到的答复是:异议人申请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最终驳回了异议人的异议请求。
在袁丽看来,不管是否违反了竞业协议,缺席判决确实不太合适,“最起码要告诉我,我被仲裁了,我需要去当庭质证。如果证据确凿、充分,我抵赖也抵赖不掉。而且,在有公司HR微信的情况下,缺席判决也让我失去了很多辩解的机会”。
受困于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
事实上,像袁丽这样因违反竞业协议被前雇主索赔的员工,数量已经相当可观。
小安曾是某社区电商平台的员工,他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
不过,小安并没有待到合同期满,便于2023年3月8日辞职,双方劳动合同解除。
离职前,小安的月基本工资是8160元,在职期间总收入为86745.29元。
据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2022年7月13日,双方签订了《保密、不竞争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其中对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2023年3月8日,双方签署了《竞业限制通知书》,其中约定小安的竞业限制期为: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12月8日。
无论小安以何种原因从该社区电商平台离职,在竞业限制期内,他不得与同该社区电商平台或任何关联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或其他组织建立雇佣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等)。
而与该社区电商平台或任何关联企业的业务类似或已经构成竞争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品牌名义从事经营的组织或经济实体:……阿里巴巴集团及其持股比例超过20%的公司……
在竞业限制期内,该社区电商平台按月向小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为: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前小安最后十二个月税前月基本工资的总额除以12个月,再乘以30%。
小安承诺,在竞业限制期内,每月10日之前,应主动通过竞业报备链接完整填写报备信息,并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发送、回复竞业报备邮件……
小安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该社区电商平台退还已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小安离职前12个月年度税前总收入的2倍。如果小安在职期间不满12个月,则按照(小安在职期间所有税前收入的总额除以在职月份)乘以24的标准计算。
随后,该社区电商平台按8160元/月的30%标准,支付了小安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竞业限制补偿金14056.26元。
该社区电商平台认为,小安在公司负责招商、市场调研、分析销售等工作,掌握了公司的商家信息、招商方案、市场核心数据等机密数据,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范畴。
小安离职后为阿里巴巴提供劳动,且未向该社区电商平台一方报备,而阿里巴巴是申请人的竞争企业。小安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双方之间的竞业限制约定。
对此,小安表示,他于2023年3月底入职阿里巴巴,工作部门为国际数字商品集团-全球速卖通部,主要负责玩具类商品的运营工作。他认为自己所在部门、行业品类模式、针对的消费者群体均与在该社区电商平台不同,因此并未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该社区电商平台单方面扩大了竞业限制的范围,妨碍了他的正常择业权,因此不同意该社区电商平台方的所有请求。
但小安的辩护意见未获得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小安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该社区电商平台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约26万元;小安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停止竞业限制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小安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申请人该社区电商平台竞业限制补偿金14056.26元。
“真的挺委屈的。入职该社区电商平台后,几乎每天都是晚上十二点以后、甚至凌晨一两点才下班,等到回家睡觉已是三四点钟。因为身体吃不消,只能离职。然而提离职时,公司要求签署竞业协议,否则就无法提供离职证明。”
小安说,自己的岗位是最底层的一线采销专员,不是什么高层,更不是什么技术岗,没有接触任何商业秘密。“互联网都是日新月异的,如果说我知道一包螺蛳粉、一包盐的价格也是商业秘密的话,那相信大家都知道。”
值得一提的是,竞业限制远不止发生在电商平台。据媒体报道,某汽车公司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启动告知书》,限制范围扩展到了机器人、芯片等多个行业,名单列出了近两百家企业,“几乎是全行业封杀”。
崔灿律师代理的一起纠纷中,公司的竞业名单长达5页A4纸,共列出了436家企业。
与此同时,目前被竞业限制困扰的劳动者已不在少数。北京一中院公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5年6月期间,该院审结涉竞业限制劳动争议案件432件,较2014至2019年期间增长了104.73%。
而崔灿发起的“对抗竞业限制联盟”也已聚集了超过3000名职场人士,联盟成员涉及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
竞业协议,异化为企业的创收工具?
截至发稿,在天眼查搜索“竞业限制纠纷”关键词,可以获取到近5000条风险信息。
由于白纸黑字签署了竞业协议,在实际过程中,普通劳动者的败诉率较高。
据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周灿律师分析,在多数涉及竞业限制劳动纠纷的案件中,通常会根据协议推定员工属于竞业限制协议的适格主体。至于劳动者主张的“非真实意思表示”,实践中往往因为举证困难,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过去企业限制竞业的对象多是高管、核心人才,如今竞业限制已泛化至普通员工。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喻术红和硕士研究生贾唯宇曾通过梳理相关判决发表研究文章指出,竞业限制义务主体中仅有13%为高级管理人员,8%为高级技术人员,70%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而这70%中又有77%是基层岗位职工,其中不乏前台、保安、保洁等人员。
据崔灿观察,竞业协议已成为公司低成本控制离职率的工具,可以对内部形成威慑,甚至还能创造收入。
在他接触的案件中,大多数当事人都只有二三十岁,基本不掌握商业秘密,却是支付赔偿最严重的群体。
更需要警惕的是,竞业限制正从互联网向超市、药企、主播等行业蔓延,“很多之前没有竞业限制的上市公司也开始启动了”。
不少互联网从业者认为,互联网公司之间签署的竞业协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才的流动。如果严格按照竞业协议上签署的内容来看,基本上等同于告别了这个行业。当就业履历出现空窗期后,又很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职业规划。
2025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和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问题,《解释二》规定,在劳动者未知悉、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也不生效,对劳动者没有拘束力。
在劳动者属于竞业限制人员范围的情况下,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应与劳动者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适应,超过合理比例部分无效。
据崔灿律师观察,《解释(二)》落地后,风向开始有了变化。江浙一些仲裁员会主动问公司:你证明一下,他为什么会被竞业限制?他到底接触了哪份商业秘密?和新公司业务有什么替代关系?为什么一个普通岗位要竞业限制12个月?
不过,大多数被竞业限制的员工,依旧会败诉。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小安、袁丽均为化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雷达Finance”(ID:leidaplus),作者:莫恩盟,编辑:深海,36氪经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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